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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規范性文件】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金屬冶煉目錄(2015版)的通知》(安監總管四〔2015〕124號)【規范性文件】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金屬冶煉目錄(2015版)的通知》(安監總管四〔2015〕124號)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金屬冶煉目錄(2015版)的通知》(安監總管四〔2015〕124號) 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: 為貫徹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中有關“金屬冶煉單位”安全監管的規定,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對金屬冶煉單位范圍進行了界定,制定了《金屬冶煉目錄(2015版)》,F印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 在執行過程中如遇到問題,請及時反饋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四司(電話:010-64463229)。 安全監管總局 2015 年12月31日 金屬冶煉目錄(2015年版)說明 一、 確定原則 冶煉過程中存在高溫熔融金屬(含熔渣)爆炸、噴濺、泄漏等安全風險、易造成群死群傷事故的相關生產工藝納入金屬冶煉安全監管范圍。主要包括: (一)鐵冶煉、鋼冶煉、鐵水預處理、爐外精煉和連鑄工藝; (二)有色金屬火法冶煉工藝; (三)鐵合金生產工藝; (四)黑色、有色金屬鑄造的熔煉、精煉和鑄造工藝; (五)有色金屬合金制造的熔煉、精煉和鑄造工藝。 二、《金屬冶煉目錄》各欄目的含義 (一)“序號”指《金屬冶煉目錄》中金屬冶煉類別的順序號。 (二)“代碼”指《國民經濟行業分類》(GB/T4754)中的小類代碼。 (三)“名稱”指《國民經濟行業分類》(GB/T4754)“小類代碼”對應的類別名稱。 (四)“主要生產工藝”指金屬冶煉包含的主要生產工藝。 三、其他事項 (一)根據我國金屬冶煉安全監管工作需要,本目錄適時修訂。 (二)火法冶煉指在高溫下礦石經熔煉與精煉反應及熔化作業,使其中的金屬和雜質分開,獲得較純金屬的過程。 (三)硅鐵、工業硅、錳硅合金屬于鐵合金范疇 金屬冶煉目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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